◆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的学校
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(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)。
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
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、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(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)中,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全日制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并适用于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学生。
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
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。
◆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
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②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③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;
⑤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◆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发放程序
①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,实行等额评审。
②每年9月30日前,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,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递交《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。
③高校于每年10月2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,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文章来源:山东省教育厅
教育厅发布日期:2018-11-03